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,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。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;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;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;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;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;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。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,一般以赢利为目的,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.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,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。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,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。 那么,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基本特征?
1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划分为等额股份,即公司每一股份在数额上可各不相等。
2、法律限制公司股东人数,并严格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数额(50人),另外,有限责任的注册最低资本是3万元。
3、法律对公司股权转让有严格限制。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,转让才能生效。
4、公司不能发行股票筹资。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后,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,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及转让出资时的依据。出资证明书不能流通。
5、股东承担有限责任。股东出资后,依法或按约定享有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分配股利的权利;与此同时,当公司经营出现负债.亏损.破产等情况时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,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的风险责任,即所谓股东有限责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