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由股东起草公司成立章程。
2. 根据成立章程的内容,由律师楼在政府立契公署或私人公证员处签立成立契约。该交纳契约将由选题楼负责登在澳门 政府公报上,签署用来递交澳门 财政司之开业报表。
3. 交纳来业税后,由律师楼带同公司登记申请,公司成立契约,完税后之开业申报,刊有公司成立章程之政府公报及其副本,前往澳门商业登记局申请公司登记。
4. 获得商业登记后,公司方可运作。
5. 各股东的出资金及股份分配。
6. 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:各股东的职位。经理的职权范围。由何人签署重要文件(如银行的贷款协议书)
